公告
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6(高坡园艺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GXYCZB2022007-G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6(高坡园艺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YCZB2022007-G3
项目名称: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6(高坡园艺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6(高坡园艺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1项 |
一、项目背景 屯里片区是南宁市中心城区向东联系的重要节点,依托南宁东站的功能辐射,结合轨道交通及TOD模式发展,建立集生态居住、商业商务为一体的综合配套片区。为科学指导屯里片区开发建设,开展《《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6(高坡园艺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及面积 本项目规划范围东至那怀岭路、南至丘屋路、西至环城高速、北至凤岭北路,总面积约120公顷。 三、规划目的 1、规范和引导城市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活动,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2、结合片区的特征,全面梳理城市空间资源,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保护绿地、水系等生态空间,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四、规划设计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5.《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6.《南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 9.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二)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1.《南宁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2.《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版); 3.《南宁市综合交通规划》 4.《南宁市中心城区凤岭片区FL-06(高坡园艺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5.其他相关规划。 五、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并达到有关部门评审及报批的要求。 六、成果要求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须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技术规定,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 (一)文本、说明书材料10 份;简本20份。内容要求如下: 1.规划文本(含图则、)、说明书(含技术指标、分期建设建议); 2、缩图(设计图纸、分析图及重点地块控制图等); 3、简本主要供评审和上报政府使用,内容包括简单的说明和主要附图; (二)图纸成果(图纸比例以能表达设计意图为准)。 (三)现状调研报告(附于说明书之后)。 (四)电子数据:提供含全部设计文件的光盘两套(平面图纸文件采用AUTOCAD04以上版本,效果图文件采用JPG图形格式,说明文本采用MICROSFT OFFICE97版本),内容包括文本及其简本,全部dwg和jpg文件。 七、时间安排: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获批复后提交所有最终成果。 本次规划编制的时间紧迫,必须加强统筹,精心安排。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中期成果阶段 从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中标人详细踏勘现场,收集基础资料,形成现状调研报告及初步方案,在初步方案基础上开展中期方案编制工作。形成中期成果,召开中期成果评审会。 (二)第二阶段——成果草案阶段 上述阶段后15日内,中标供应商根据评审意见继续修改、深化规划设计方案,并提交成果,召开专家评审会,将修改完善后成果草案进行公示(30日)。 (三)第三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上述阶段后7日内,成果草案公示后,中标供应商根据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修改完善方案,提交修改后的最终成果并报市政府审批。 (四)第四阶段——成果数据归档阶段 上述阶段后3日内,中标供应商将规划最终成果(成果文件及数据)及时归档。 八、附则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与其他项目以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 (二)规划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版权归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三)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四)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做出处罚: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服务需求一览表规定内容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五)本服务需求一览表内容解释权归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所有。 (注: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工作后延的,具体工作进度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获批复后提交所有最终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地点: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明确委托权限);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五)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nnych.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
项目联系人:盘工,联系电话:0771-5609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2620号
项目联系人:刘俊晟,联系电话:0771-5855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盘工(采购人)、刘工(代理机构)
电话:0771-5609132(采购人)、0771-5855093(代理机构)
广西洋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